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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虚拟但不虚伪——论人肉搜索是否该入罪

  人肉搜索是怎么一回事,这让我想起来人肉更新网站,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,但效果却十分有效,以至于今年谷歌在愚人节推出了一个人肉搜索的恶搞页面,一时间人人都津津乐道于此,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想要揭开虚拟互联网背后的丑陋。

诚然,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环境,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实名上网,更不是每一个人都是翩翩风度、谦谦君子。

从虐猫到大放厥词的人,无一不被人肉搜索出,大家口诛笔伐,大块朵颐。但人肉搜索真的就是一柄人人都可以用的法器么?

我们害怕在虚拟的互联网出现了人性的丑陋,我们发动每一个人的力量去搜寻虚拟互联网背后的人,揪出他们,让他们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,背负良心与刑法的惩处。但人肉搜索却正在被滥用。

1、人肉搜索已经渐渐成为炒作的利器

现在互联网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不是炒作,每一个人大放厥词一顿,马上就遭遇人肉搜索,让人渐渐觉得疲惫,但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却不可掩盖的正在发生。

2、公民的权益是否可以在虚拟的互联网被践踏?

人肉搜索是一种赤裸裸的对他人权益的侵害,这是一种网络暴力,难道互联网已经没有网监、网警的存在了?人肉搜索已经俨然像现实社会里的人人围打一样,抓错了人,不犯法么?就算真小偷又能你来打么?

3、在人肉搜索下,虚拟的互联网将变的虚伪

遭遇了人肉搜索后,没有人会再认为网络是虚拟的,每一个人都害怕在互联网被人肉搜索,后台化的实名制更加无从谈起,也许人肉搜索会间接伤害到人们的正常交流,以至在互联网每一个人都变的虚伪了,大家每天都在为自己编排故事,为自己安排一个画饼,那么上当受骗的人到时候又用什么来人肉搜索?

乱箭又将伤害到谁?

但没有人肉搜索,网络道德又无从谈起,甚至滞后的网络法律都无法有效的约束互联网的违法行为,那个时候也许更坏的局面会出现,互联网仍是虚伪狡诈的,因此互联网人肉搜索应当立法,对于不当使用人肉搜索的当以入罪,公民道德舆论不容滥用!

2008年8月28日,在厦门的最后一次话题PK,抽到正方,论人肉搜索当入罪。

关键词:互联网, 人肉搜索, 公民道德, 实名制